恩施州工商局、州消委发布2018年元旦消费警示

2017-12-28 09:09  

12月27日,州工商局、州消委发布2018年元旦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增强防范意识,谨防消费陷阱,在节日期间理性消费、科学消费、安全消费。

元旦节临近,餐饮和住宿消费日趋火爆。州工商局、州消委提醒消费者,在外用餐和住宿时,仔细查看酒店菜单和宾馆大堂的价格标识,并在付款前查看消费单据,核对收款项目是否合理、结算价格是否一致,留意模糊标价、低标高结、虚构原价等价格欺诈行为。

元旦期间,线上、线下商店或卖场的促销活动种类繁多,州工商局、州消委提醒消费者,要详细了解促销活动的规则、时限等。在实体店购物时,要特别注意商家是否明码标价,注意并查看商品的生产日期和外包装是否完整,谨防三无产品。在网购时,则要注意选择信用等级较高的商家,重点核对商品或服务的页面价格、购物车价格以及结算价格是否一致,及时截屏留存购买各环节网络页面、客服聊天工具中的商谈记录和付款凭证。

元旦3天假期,不少市民会选择外出旅行,走亲访友。对此,州工商局、州消委提醒消费者,旅行应当选择具备正规营运资质的旅行社报名参团,并与其签订旅游合同,明确旅游服务价格、服务范围、食宿标准、旅游景点、购物场所、时间安排、交通工具、违约责任等事项。自驾游时,应提前检查车辆,合理规划路线,错峰出行。

假期消费活动中如遇纠纷,消费者请保留好消费单据和发票,及时向当地工商部门、消委投诉或拨打12315电话、登录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进行投诉,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来源:恩施新闻网

责任编辑:谭晓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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