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过节一寸不让】宣恩县: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2017-12-25 15:39  

近日,宣恩县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在元旦、春节到来之前,持续释放集中纠正“四风”问题的强烈信号。

通报指出,县水利局党组原书记、局长朱某某因公款送礼问题、其他违纪问题,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县公路局副局长侯某某因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县住建局工作员刘某某因多次违规收受礼金礼品问题及其他违纪问题,受到撤职处分(降低一个职务层次),违纪所得上缴国库;李家河镇扶贫办主任胡某某因超范围操办女儿婚事问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沙道沟镇卫生院因违规公款吃喝问题,时任院长罗某某对沙道沟镇卫生院违规报销接待费用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分管副院长吴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通报要求,各级党组织要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抵制不良风气的思想根基。广大党员干部要心怀敬畏戒惧,公私分明、尚俭戒奢,使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内化为价值追求,外化为行为习惯。

据了解,该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紧盯重要节点,强化监督检查,对违规违纪问题,坚决查处、决不手软;对查处的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警示震慑;对纠正“四风”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地方和单位,严肃问责追责,切实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来源:恩施州纪委监察局网站 作者:宣纪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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