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湖北省食品安全示范县综合评价结果,近日在湖北省政府门户网公示,17个县市区入围,利川名列其中。
为督促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和“四个最严”,鼓励地方政府发挥首创精神,探索食品安全治理制度方法,示范带动全省食品安全治理水平提升,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于2016年选取20个县(市、区)部署开展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试点工作。
两年来,试点县紧紧围绕确保食品安全的目标,以群众满意、社会认可为基本标准,在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推动监管部门依法履职、督促企业依法诚信经营、促进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着力构建食品安全共治格局、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等方面,积极探索有效措施和工作机制,创建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按照《湖北省食品安全示范县评价标准(2017版)》,在各地开展自评和初评基础上,省食药安办委托第三方,对自愿提出申请的首批试点县(市、区)组织开展了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综合评议。根据第三方综合评议结果,拟将下列县(市、区)列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
食品安全是卫生城市的要点之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活动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国家卫生城市的标准有8个大项40个考核指标。这明确告诉我们,创卫要做的事情涉及多个部门、多项工作,要做的工作主要有:
1、加快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步伐,基本满足社会发展和市民生活需要。
2、大力开展健康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市民的健康意识养成良好的健康行为。
3、搞好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尤其是居民小区、改置小区、老旧小区、城中村及城乡、城乡结合部卫生,为市民创造清洁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4、认真做好传染病防治、食品卫生、重点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监管工作,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5、扎实推进环境保护工作,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
6、强化爱国卫生工作,搞好病媒生物防治和社区及单位卫生,推动创卫工作不断深入。
创卫能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加快城市发展、提高市民健康素质,使我们的城市变得更加美丽,全体市民将生活在生态环境优美、社会管理有序、基础设施完备、生活舒适健康的城市中。
来源:利川台通联 记者 袁毅
(责任编辑:秦辰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