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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9日下午,副州长、公安局长汤文江在州公安局信访室接待何平、涂雨生两名来访群众。
何平反映:2013年6月2日通过竞买获得中国人寿股份有限公司名下宣恩珠山镇《7号房地产》,2013年7月11日,宣恩县政府在没有与其就该宗土地征收与补偿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开发商即封堵《7号房地产》进出口,并于2014年6月5日擅自将该房地产围墙及附楼拆除。经建始县、恩施州两级法院判决,何平购房行为具有法律效力,宣恩县政府败诉。2014年6月14日,宣恩县公安局以损毁公私财物受案调查,但至今未作出处理,连报警笔录也未做。
针对何平反映的问题,汤文江同志要求州局法制、信访部门按照接访逢案必查的原则,先将事实认真调查清楚,在此基础上,找准症结所在,再予依法处理,该解决的问题要解决,该弥补的漏洞要弥补。
涂雨生反映:2011年10月19日,经人介绍认识范晓孟,范以介绍恩黔高速工程为名,以武汉市武昌区九龙井小区一栋房子作抵押,向其借款30万元,约定10日内签订不了工程合同就退还30万元借款,另赔偿10万本金。范晓孟一直未履行协议,多次协调无果,遂向恩施市公安局报案,恩施市公安局回复系合同纠纷,不构成案件。经其本人核查,范在武昌用以抵押的房子不真实,现要求公安机关以合同诈骗立案调查。
汤文江同志指出,合同诈骗案件立案门槛很高,公安机关严禁干预经济纠纷,因范某打的是欠条,立合同诈骗案可能性较小。建议聘请律师,以经济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诉讼的方式追讨,这也是最有效的办法。涂雨生欣然接受了汤文江同志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