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 | 咸丰县渔政执法大队联合公安查处一起毒鱼事件

2016-08-29 20:47  

云上恩施报道  近日,咸丰县渔政执法大队与咸丰县大路坝派出所在大路坝区汪大海村查处一起毒鱼事件。大路坝派出所在接到群众举报 后,迅速与渔政执法大队赶往现场,对毒鱼行为进行制止。

执法人员赶到现场,发现毒死的鱼有七、八斤,在执法人员的劝导下,非法毒鱼的杨某承认了错误,并承诺不再非法捕鱼,随后主动委托其叔叔购买了 5000元近2000尾鱼苗进行投放。 同期声:渔政执法大队队长田文洪:在此告诫喜欢电、毒、炸鱼的人,电鱼、毒鱼、炸鱼一经查处,可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联合公安部 门,严厉打击电鱼、毒鱼、炸鱼等违法捕捞行为。

据了解,非法捕鱼不仅会严重破坏渔业资源,还会影响河流生物圈的良性循环,从而影响河流水质;非法捕鱼工具使用不当还会导致人员伤亡。《中华人民 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明确规定: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禁止制造、销售、使用禁用的渔具。 大路坝区工委会武装部长莫群:我们区工委现在实行河长制,对河流进行保护,也保护渔业资源,对于毒鱼、电鱼、炸鱼的行为是要依法打击的,所以请广大居民不 要毒鱼、电鱼和炸鱼。

来源:直播恩施  记者:游伟 王琛

(责任编辑 郜月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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