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就《保险资产负债管理监管办法》征求意见

2017-12-18 08:54  

近日,中国保监会就《保险资产负债管理监管办法》征求行业意见。

据了解,《监管办法》进一步明确了资产负债管理的基本要求、监管框架、评级方法以及对应的差别化监管措施,是资产负债管理监管的总领性文件,共5章38条。第一章总则,主要明确制定目的、适用范围、资产负债管理定义、监管组织架构及相应职责;第二章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主要针对保险公司明确资产负债管理的基本内容和要求;第三章监管评估,主要明确资产负债管理监管的评估方式、评分方法、综合评级划分标准等;第四章监管措施,主要明确根据综合评级结果实施差别化的监管措施;第五章附则,主要针对特殊情况和原有法规适用作出说明。

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良好的资产负债管理是保险公司可持续经营的基础,也是保险业在日益复杂的风险环境中保持稳健发展、防范系统性风险的重要保障。加强资产负债管理监管,有利于推动行业回归本源,发挥长期稳健风险管理和保障功能;有利于引导保险资金稳健配置,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持;有利于防范资产负债错配风险,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有利于弥补监管短板,增强监管体系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据了解,保监会将根据各方面反馈意见对《监管办法》予以修订完善,并将在明年正式发布实施。

来源:中国金融新闻网 2017年12月17日

责任编辑:郑豫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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