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建始县对长梁乡龙苑社区209国道两栋总建筑面积达550平方米的“两违”建筑依法进行强制拆除。据了解,今年9月,县城管部门工作人员在巡查中发现,一居民在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在长梁镇龙苑社区违建房屋。
立案调查后,依法认定该建筑为“两违”建筑,并对当事人李某某和孙某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在责令当事人三日内自行拆除,并恢复土地原貌无果后,县人民政府依法下达了《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予以行政强制拆除。
来源:建始台通联 吴冰玄 黄未 通讯员 薛荣 李中华 汪凤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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