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第一种形态84人次,占‘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次的52.5%;第二种形态70人次,占43.7%;第三种形态2人次,占1.3%,第四种形态4人次,占2.5%。”11月30日,笔者从鹤峰县纪委监察局了解到该县2017年以来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60人次。
据了解,今年来,该县纪委着眼于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大局,深度转变监督执纪理念,祛除紧盯第四种形态的“老思想”,转换抓早抓小“新思维”,层层筑牢廉政防线。该县将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关口前移,在法律“红线”上严把多道防线,拦截党员干部从违纪走到违法,以抓小不放大的强有力举措,坚决维护干部队伍“树木”与“森林”的关系,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纪效果和社会效果。
据悉,今年该县纪检监察系统共处置反映问题线索238件,同比增长4.8%,全力确保“常态、大多数、少数、极少数”的科学分布。同时,与党委联动严格执行“三个凡是、三个一律”工作机制,在选人用人上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截至目前,共对1300名个人和350个单位进行廉政回复,26名人员14个单位被否决。
来源:鹤峰通联 通讯员:伍洋 杨洁
(责任编辑 朱晓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