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恩施州各级食药监部门对辖区内化妆品经营单位进行了突击检查。全州共出动执法人员1066人次,检查化妆品经营单位722家,出动执法车81 辆。检查发现,化妆品经营单位普遍存在化妆品进货票据不齐全、未索取供货企业的相关合法证明材料、未建立供货企业档案、未建立购货台帐、对化妆品法律法规 不熟悉、产品宣称预防及治疗疾病功能等问题。其中,发现经营超过保质期化妆品单位65家,涉及200多批产品;化妆品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的有22家,涉及 33品批产品;索票索证不全、未建立进货查验制度的有211家;进口化妆品无备案资料或无中文标签的有12家。针对上述问题,各级食药监部门都依法作出了 处理,共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221份,对超过使用期限的200多品批产品依法进行了先行登记保存或者查封扣押。
此次检查还对全州经营国家食药监总局通告的广州市白云区新市艾璐诗化妆品厂等11家企业39批次不合格面膜的情况进行了核查,目前在我州内尚未发现上述39批次面膜销售的情况。
下一步,各级食药监部门将对发现的违法经营化妆品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同时,将加大化妆品监管力度,注重化妆品法律法规宣传,以此突击检查为契机,将化妆品监管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