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市检察院公开审查两起审查逮捕案件

2016-08-24 15:19  

日前,恩施市检察院对1件故意伤害罪案和1件交通肇事罪案进行了公开审查。

该院邀请案件的侦查人员、人民监督员以及律师到场,与会各方充分听取了办案人员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及拟处理意见的汇报,并对案件处理发表意见。恩施市检察院 在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依法对故意伤害罪案的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交通肇事罪的犯罪嫌疑人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

会后,参与公开审查的代表表示,此次公开审查解答了自己对于法律认知上的疑虑,有利于确保案件的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体现了检察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是以公开促公正的有力举措。

审查逮捕案件公开审查,是指检察院在办理审查逮捕案件过程中,组织侦查人员、犯罪嫌疑人及其近亲属、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等诉讼参与人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基层组织代表等相关人员到场,公开听取意见后,依法作出捕与不捕处理决定的办案方式。

来源:恩施晚报 通讯员 谭昌慧

(责任编辑 罗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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