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至26日,湖北省河道堤防建设管理局河道管理处处长黄发晖带领全面推行河湖长制阶段性验收第二组,对恩施州河长制工作阶段性验收。
验收组现场检查了恩施州恩施市和巴东县河长制工作情况,实地来到恩施市清江河流域现场,查看河长公示牌设置和岸线确权立桩立牌等情况,并通过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听取相关负责人的汇报,了解恩施市和巴东县在推行河长制工作中的经验和做法、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等。
验收组对恩施州的河长制工作表示肯定,认为恩施州河长制工作能按照“四个到位”的要求,制定了州、县、乡“三级”河长制工作方案,建立了组织体系,落实了工作责任,出台了相关制度,河长履责到位。验收组指出,河长制是一项系统工程,县、乡两级要进一细化工作方案,分解任务,明确部门职责,统筹各方力量;要抓紧编制“一河一策”,摸清河库现状,制定三年治理目标,为下步工作提供行动指南;要加大宣传力度,总结推广好的经验作法,做好资料收集归档;要进一步明确时间节点,补齐工作短板,确保在11月底前完成年度工作目标和年度工作总验收。
来源:恩施州水利水产局 通讯员:谷锦辉、程婉芹
(责任编辑:黄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