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秋季开学期间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近日,恩施州食药监局采取多项举措,严格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
一是强调学校主体责任,加强校园食品安全自查力度。开学前后,联合教育部门向学校印发做好食品安全工作通知,要求在学校加强领导,切实建立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制,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认真开展食品安全隐患和风险排查,并将排查结果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
二是强化食药监管部门监管责任,加强属地管理。在秋季开学之前,组织督促辖区内各类学校深入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督促学校对存在的风险隐患积极整改,把问题和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强化对学校食堂相关负责人的培训,提高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和管理水平;建立学校食品原料供应商档案,建立供应商“黑名单”制度,对超过两次(含两次)供应不合格食品原料的中标供应商,纳入“黑名单”,并向教育行政部门通报,同时向社会公示,防止不安全食品流入学校食堂;督促学校食堂建立完善采购索证索票、查验记录制度,严禁高等院校以外的各类学校食堂加工制作冷荤凉菜;严禁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严禁违规加工制作野生蕈类、发芽土豆、霉变红薯、鲜黄花菜、四季豆、生豆浆等高风险食品;加强对学校食堂上学期库存食品的严格检查和抽检;严格建立餐厨废弃物管理制度,禁止将餐厨废弃物交由未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处理。
三是加快推进学校食堂“透明厨房”建设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等级外置化管理,及时公布量化分级等级情况,接受广大师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是注重工作落实,开展校园食品安全联合督查。与州教育局等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责令限期整改,并及时进行跟踪复查,督促整改落实,以规范其经营行为,保证师生饮食安全。
来源:恩施州食药监局 通讯员 黄家甫
(责任编辑 赵汉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