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恩发放首笔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奖励

2016-08-17 11:30  

(图片来自网络)

8月16日,宣恩县食药监局给晓关侗族乡某消费者发放了宣恩县首笔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奖励300元。

据了解,该消费者在宣恩晓关集镇某超市购买了一袋“野生鱼皮”,发现鱼皮中混有纱织手套,怀疑该食品有问题,为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消费者立即拨打了12331投诉举报电话,向执法人员投诉了商家,并说明了事情的相关情况。宣恩县食药监局对该投诉依法登记受理,并根据消费者提供的线索,进行了现查调查核实。经查证, 该超市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执法人员依法对该超市进行了立案查处。

据悉,依据《恩施州食品药品安全投诉举奖报励实施办法(试行)》对投诉举报奖励的认定方法和条件,该投诉举报人提供了被投诉举报方的违法事实、线索及部分证据,没有直接协助查处工作,投诉举报内容与违法事实相符,属于二级投诉举报奖励。因被投诉的涉案金额只有1.5元,按比例计算奖励金额不足300元,经过集体商议,对该投诉举报人按3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

为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今年宣恩县政府出资10万元设立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有奖举报资金,鼓励公众积极发现并举报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

来源:中国宣恩网  记者 舒鸿妍 通讯员 牟方兵 高永辉

(责任编辑  田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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