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利川市纪委下发《通报》,对一起森林火灾事故进行了严肃处理,其中3名干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3名干部被诫勉谈话。
2016年2月28日,利川市柏杨坝镇钟鼓村七组发生一起森林火灾,过火面积达14.28亩。该次火灾事故引起了州委、市委主要领导的高度重 视,分别作出批示,要求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立案调查。利川市纪委在调查中发现,此次火灾因柏杨坝镇森林防火工作领导不力,相关工作人员宣传不到位,履职不到 位引起,构成工作失职错误。随后,市纪委对柏杨坝镇毛田工作站党总支书记杜红军、钟鼓村党支部书记吴文斌、钟鼓村委委员郭桂菊三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柏 杨坝镇人大专职副主席、森林火灾扑救常务指挥长杨先俊、镇林业站副站长谭再武、职工洪铃予以诫勉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