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改革成效显著 特色亮点可圈可点

2016-08-16 16:23  

州金融办

上半年,全州金融系统围绕州委、州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深入推进金融改革创新,打造优质服务品牌,取得阶段成效。

一、上半年全州金融改革发展取得较好成绩

上半年,全州银行存款余额1217亿元,较年初增长15.9%,全省市州排名第二位;各项贷款余额724亿元,较年初增长9.8%,全省市州排名第七位。保费收入26.3亿元,同比增长29.2%。小贷公司、典当行贷款26亿元。

(一)全州金融改革发展推进有力

成功举办省政府金融支持恩施经济发展早春行活动和银监会推进普惠金融发展暨金融服务网格化现场会。州政府与11家省级金融机构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与9家省级银行机构签订123亿元新增贷款投放协议,与2家保险机构签订政策性“三农”保险等保险服务协议。

上半年全州新设智慧银行(银行便民服务店、兴福驿站)和自助网点20家,村镇银行利川柏杨支行开业,湖北银行咸丰支行、汉口银行利川支行启动筹建。

6月末,全州12家融资担保公司在保余额65.9亿元,期末在保企业1150户。

州及县市共筹集过桥资金12.3亿元,累计为全州400多家企业办理过桥业务500多笔,累计过桥金额37.3亿元。

各县市政府、农商行和人保财险公司签订了三方合作协议,全州已建立7800万元的风险资金池,通过风险分担机制提升银行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合作社、种植养殖大户等提供无抵押融资支持能力。

全州已设小贷公司27家,注册资本20.3亿元,6月末贷款余额23.4亿元,上半年实现税收3082万元,很好地发挥了贷款补充作用。全州已设民间资本管理公司10家,民间登记服务中心5家,运行情况良好。

州政府出台了《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实施意见》。全州已初步筛选PPP项目59个,项目估算投资581亿元,已启动项目9个。

(二)全州金融改革发展特色亮点显现

全州金融工作首次获得省政府领导肯定并在全省推广。1月5日,曹广晶副省长在《恩施金融》2015第8期上批示:“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也是制约经济发展的重要短板。恩施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金融工作,积极探索,在实践中创造了很多好的做法,值得学习借鉴和推广”,并发鄂政阅〔2016〕第1期在全省推广。4月26日,曹广晶副省长在“早春行座谈会”上称赞“恩施州在金融工作谋划方面做得非常出色,有思路、有方略、有措施,成效显著,恩施州金融工作的亮点和特色值得关注。5月5日,曹广晶副省长在恩施州贯彻落实省政府金融“早春行”报告上批示:“经济、社会发展离不开金融的支持。恩施州在充分发挥金融作用,调动金融机构的积极性,激发市场活力等方面,领会得深,谋划的长远,措施更实,工作十分有力。”

全州2015年末银行贷存比首次超过60%达到62.9%,在全国少数民族地区少见;2015年共落实民贸贷款贴息补助1.36亿元,占全国6亿元总量的22.7%;州工行2015年进入全国工行地市级分行100强;州建行是全省建行系统唯一一家贷存比超过100%的市州分行;恩施兴福村镇银行居同业30强,全省同业综合排名第一。

我州的金融服务网格化工作在全国推广。到6月末,全州共建金融服务网格化工作站1343个,授信金额52.9亿元,发放贷款50.9亿元。

2015年度我州以综合得分第一名的好成绩连续第8年获评“湖北省金融信用市州”,其中来凤县、利川市、建始县获评全省2015年度最佳金融信用县市,其余5县市获评全省2015年度金融信用县市,实现了“金融信用县市”全覆盖。

6月,在襄阳召开的全省打非工作会议上,我州打非网格化工作经验在全省推广。近阶段,全州正在开展互联网金融风险、非法集资风险、交易场所风险3个专项整治。到目前,全州金融风险可控,无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发生。

州政府金融办完成的《恩施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经济去杠杆调研报告》在州委《调查与研究》(专号〔3〕)上刊发。州委书记王海涛作出重要批示:“很受启发,供四大家、法检、各县市的主要负责同志参阅”。此报告对全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杠杆工作起到了科学的指导作用,评价很高。

二、下半年全州金融改革发展工作重点

下半年,将以落实州委书记王海涛、州长刘芳震在全州开发区建设暨金融工作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为主题,坚持以改革统领全局,深化体制机制创新,狠抓重点金融工作推进。

建立政银企定期交流制度。建立县市长、开发区主任、经济主管部门负责人与金融部门负责人、企业家等定期交流制度,州及县市领导联系金融企业制度。重大工程、重大项目等信息及时向金融机构通报;招商活动要安排银行和保险公司等参与。

建立金融顾问制度。州及县市政府要建立金融顾问制度,邀请省内外经济、金融领域的专家学者或从事金融实务的高管人员组成政府金融顾问团或金融智库。实行常务副州长及常务副县市长分管金融工作制度。建立金融副县市长挂职制度。

建立金融机构绩效评价制度。制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绩效评价办法,实现一年一评价,并根据制度规定进行一年一兑现。

扎实推动金融信用环境建设。要按照国家和省政府要求,深入开展互联网金融风险、非法集资风险、各类交易场所风险3个专项整治和金融信用工程建设。

着力推动金融扶贫创新。有效推动金融服务到村到户到人,扎实抓好金融扶贫互助社、重点贫困村村级金融精准扶贫工作站、村级金融服务网格联络站“一社两站”建设。

全面推动实施县域金融工程。各县市要抓紧制定县域金融工程规划并搞好落实。各县市要制定可行的奖补政策,大力推动企业挂牌上市。组织好恩施州富硒产业板块启动暨企业挂牌活动。抓好“恩施硒资源国际交易中心”、“光谷联交所恩施产权交易中心”筹建工作。支持银行机构向县乡延伸机构网点。鼓励和支持各县市规范发展小贷公司、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等民间金融机构。大力推进PPP项目建设。

切实抓好“金融早春行”协议落实。签约信贷投放要分县市、分机构、分月份督办落实,确保全年新增贷款123亿元目标完成和超额完成,推动保险机构认真履行保险服务承诺。

推动开发区投融资平台建设。每个园区至少建立1个投融资平台。州开发区投资运营平台注册资本至少在1亿元以上,县市开发区投资运营平台注册资本至少在7000万元以上,增强投融资能力。

切实开展金融救灾服务。州人行要积极争取支农再贷款、再贴现、扶贫再贷款指标;全州金融系统要积极为灾区提供便捷的金融服务,严格实施“三优三不两降”;积极对灾区投保主体做好保险理赔服务,严格执行“三快两应两从”,建立快处理赔绿色通道,提高理赔效率。

三、关于全州经济金融改革发展的建议

引导企业强化主业意识;引导民间资本参与经济建设;有效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大力推动企业挂牌入市;切实增加县市政府金融办人员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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