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两项目纳入农村小水电扶贫试点范围

2016-08-16 14:41  

恩施州发改委讯(通讯员 易孑草)目前,省发改委以鄂发改投资〔2016〕479号文件下达恩施州利川市小沙溪一级、鹤峰县坪江电站等两个小水电扶贫项目,下达总投资1.86亿元,中央预算内投资4006万元,计划扶持贫困户4320户长期受益。 

今年上半年,国家发改委、水利部联合印发《农村小水电扶贫工程试点实施方案》,拟选取部分水能资源丰富的国家级贫困县,开展农村小水电扶贫工程试点,采取将中央预算内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折股量化给贫困村和贫困户的方式,探索“国家引导、市场运作、贫困户持续受益”的扶贫模式,建立贫困户直接长期受益机制。

重庆、云南、湖北、陕西等6省市被确定为农村小水电扶贫工程试点。根据试点工作要求,州发改委会同州水利水产局积极申报小水电扶贫项目,上半年共申报11个水电站72700千瓦,总投资7.8亿元,经过努力争取,得到了省发改委、省水利厅的大力支持。农村小水电扶贫工程是以帮扶贫困村和建档立卡贫困农民脱贫为目标的公益性工程。综合考虑我国各级公共财政投资能力和扶贫电站筹资等因素,项目资金筹措主要包括国家投资和企业自筹(含银行贷款)两部分。项目建设资金由项目法人负责落实,中央安排预算内补助投资。据悉,这是我国首次将农村小水电作为扶贫工程来考量,这种全新的扶贫形式有望通过政策扶持,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来源:恩施州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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