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夕为博红颜一笑 男子在宣恩城区燃放烟花爆竹被行拘

2016-08-13 15:13  

(图片来自网络)

8月9日凌晨,宣恩县公安局珠山派出所经过一夜奋战,抓获在宣恩城区人民广场附近燃放烟花爆竹的陈某(22岁,男,鹤峰县容美镇人),并依法行政拘留。

“8日晚上我刚睡着,就听到外面一阵响声。”住在人民广场附近的谭某说,刚开始他以为是外面发生了爆炸,从梦中惊醒后跑到阳台处往外面看,这才发现是有人燃放烟花。

接到群众报警后,珠山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走访周围居民,很快锁定烟花燃放地点,并调阅附近监控,发现一辆别克轿车经过此处时长时间停留,最终民警在城区一酒店将陈某抓获。

陈某对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燃放烟花一事供认不讳。

8日下午,陈某驾车从鹤峰到宣恩城约见其女朋友共度七夕佳节,凌晨时分陈某为给女朋友一个惊喜,将买来的烟花在人民广场旁边燃放。

目前,陈某因寻衅滋事违法行为被宣恩警方依法行政拘留5日。

来源:恩施晚报 记者 彭绪艳 通讯员 温锋 杨前东

(责任编辑 罗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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