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恩施州纪委、州监察局召开2016年第四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闻发布会,分别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3起违反工作纪律问题典型案例。
一、关于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查处情况的通报
1、2013年4月,咸丰县档案局虚列支出套取“咸丰县土地山林政策演变史”专项经费17400元,其中一部分用于发放职工加班补助。2016年2月25日,咸丰县纪委给予该局局长陈学军诫勉谈话处理。2016年4月7日,咸丰县监察局给予该局副局长张选君行政记过处分。
2、2016年2月11日,咸丰县财政局丁寨财政所所长金国荣在操办前妻母亲丧事时,违规收受本单位职工11人礼金共计2800元。该所副所长兼办公室主任李昌义,擅自以“财政所办公室”的名义发消息通知该所职工前去吊唁,且本人送礼金300元。2016年4月7日,咸丰县纪委分别给予金国荣、李昌义党内警告处分。
3、2015年9月至10月,巴东县国土资源局茶店子国土所所长谭江波、工作人员廖汉斌,违反公车管理规定,驾驶牌照为鄂Q7116A的公车上下班。2016年4月12日,巴东县纪委分别给予谭江波、廖汉斌党内警告处分。
4、2016年1月11日,鹤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大队食品中队中队长宁廷波与工作人员田健驾驶执法车辆(鄂Q64606)到恩施州食品药品检测中心办理有关业务后,邀约朋友吃饭并用公车送朋友。2016年4月10日,鹤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别给予宁廷波、田健行政警告处分。
5、2012年至2013年,来凤县接龙中学校长刘志祥分三次向县教育局原局长黄万国(已受到开除党籍处分)送礼金共计人民币1.6万元,百福司镇中心小学校长向军分三次向黄万国送礼品礼金共计人民币0.5万元。2016年4月24日,来凤县监察局分别给予刘志祥、向军行政警告处分。
二、关于3起违反工作纪律问题的通报
1、2016年4月3日清明假期间,恩施市三岔乡水利水管站号码为0718-8752285的值班电话因欠费无法接通,崔家坝镇水利水管站号码为0718-8713476的值班电话因欠费无法接通。2016年4月28日,恩施市监察局分别责令三岔乡水利水管站站长李逵、崔家坝镇水利水管站站长陈卓作出书面检查,并通报批评。
2、2016年清明节放假前夕,利川市林业局水杉母树管理站工作人员杨建国,在制作假期值班表时,误将非本单位人员电话号码确定为单位值班电话。主持该站工作的副站长陈本德(为当期实际值班人员)未认真审核就盖章上报,造成放假期间值班电话错误问题。2016年4月28日,利川市监察局责令陈本德作出书面检查,建议利川市林业局对杨建国作出相应处理。
3、2016年4月1日上午,咸丰县城管大队城北中队巡查队员冯伟、肖云在巡查时间内到幺妹子早餐店吃早餐;巡查队员袁慧在巡查时间内到康民大药房买药。2016年4月18日,咸丰县监察局责令县城管大队副大队长方祖汉、城北中队队长郑智敏作出书面检查,并通报批评,建议咸丰县城管局对冯伟、肖云、袁慧作出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