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药品稽查分局到鹤峰县督办案件

2016-08-09 09:55  

近日,恩施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化流通科在全州范围内对药品经营企业组织了一次交叉检查,并将发现的问题迅速移交药品稽查分局。根据领导指示,药品稽查分局将案件移交至药品经营企业所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8月5日,药品稽查分局谢承龙局长、副局长徐华松一行对鹤峰县进行了督办,召集鹤峰县宏源药品有限责任公司及恩施升兴祥医药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及鹤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队的办案人员、局分管领导进行了座谈,传达了省局2016年第2号督办函,要求不得以约谈、警告、责令改正等措施进行处理,并要求将案件处理情况及时上报州药品稽查分局。

来源:恩施食品药品监督网(药品稽查分局)

(责任编辑 朱晓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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