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鹤峰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鹤峰县支公司签订了《鹤峰县精准扶贫小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作协议》,为全县71801名贫困人口购买了精准扶贫小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在脱贫攻坚工作中,鹤峰县创新金融扶贫模式,由县扶贫办牵头组织,利用财政扶贫资金,借助保险保障功能,投入近20万元,为全县205个村建档立卡的71801名贫困人员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责任涵盖意外死亡、意外伤残、意外医疗、疾病身故四类保险,有效解决了贫困人员因意外伤害事故返贫问题,提高了全县贫困人口的风险保障水平。
精准扶贫小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一种保费少、保额低、针对贫困人群关心的疾病、死亡和残疾等特定风险提供的一种保险服务。按照合作协议,该保险参保金额为每年30元,其中由县人民政府按照每人27元的标准一次性拨缴给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鹤峰县支公司,同时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鹤峰县支公司每人每年补贴3元。保险时限为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止,参保后,贫困户可享受意外住院津贴30元/天(上限为180个工作日,5400元)、疾病死亡安葬金1500元、意外伤害事故10000元、意外残疾补偿金(按照伤残的10个等级,支付1000—10000元不等)。
下一步,鹤峰县将根据贫困人员名单,安排工作人员将《精准扶贫小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作协议》送到每一户贫困户家中,为贫困户进行相关政策宣传及指导;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鹤峰县支公司也将安排专人做好承包理赔服务,同时开通全国客户服务热线95519和本县咨询、报案、理赔服务专线5283007,提供个性化咨询和理赔服务。通过实现扶贫小额保险全覆盖,切实为贫困群众筑起一道因病因灾致贫返贫风险防范墙,为全县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奠定坚实基础。
来源:鹤峰网 通讯员 刘昌本
(责任编辑 朱晓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