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开展“不担当、不作为”专项治理综述
“不担当、不作为”宛如“毒瘤”,侵蚀群众对党的信任,侵害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利益。
5月以来,恩施州高擎利剑斩除“毒瘤”,让各级干部把“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工作中勇于担当、勇于负责,坚决克服庸政懒政问题。
精心组织专项治理
州委对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高度重视。
5月10日,州委书记李建明就全州开展“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整治作出指示:“这是一次深化作风建设、促进担当作为的大行动、大机遇,务必抓住、认真组织、重在实效。”
当天,州委常委、组织部长张建文就如何贯彻落实指示精神,提出了明确工作要求。
随之,州委组织部进一步明确由干部监督科牵头,协调部分成员单位,抽调1名县级领导和4名工作人员,组建州“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专班,具体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督促检查,为专项治理有序推进提供了坚强组织保障。
州委组织部与省委组织部、州纪委及专项治理工作成员单位积极沟通联系、广泛征求意见,结合恩施州实际出台了《关于开展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明确开展“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治理的目标任务、范围重点、方法步骤和有关要求,为全州“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顺利推进指明了方向。
这次专项治理,是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七次全会及州纪委七届二次全会精神的有效举措,是贯彻落实省委、省纪委、省委组织部有关精神和州委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由州委组织部牵头实施。
深入查找问题根源
“毒瘤”在哪里,如何查找?
专项治理范围是:全州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
专项治理的重点内容是:职责范围的工作该拍板不拍板、该签字不签字或签字无态度;“三重一大”等重大事项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进展缓慢;对群众利益问题推诿拖延,对群众合理诉求故意刁难,需要担责的不担责,需要协调的不协调;行政审批事项该取消不取消、明取消暗转移,行政服务大厅“前店后厂”、资料要求复杂多余、审批超时限;其他不担当、不作为问题。
按照部署,专项治理从5月开始,到10月底结束。具体分为自查整改、立行立改,重点检查、挂牌督办,建章立制、总结提高三个阶段。
自工作开展以来,州专项治理工作专班通过在电视、报纸、手机APP上公开举报电话和邮箱,在各县市设置征求意见箱,设立来信来访窗口等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全面收集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担当、不作为”问题和线索。
截至5月底,工作专班共接收群众投诉举报和省委组织部转交的“不担当、不作为”相关问题线索60件,已全部转各县市专项治理专班和州直相关单位调查核实。
全州各级各部门围绕专项治理重点问题,采取群众提、自己找、互相帮、集体议、执纪审查、明察暗访等多种方式,深入查找本单位及个人“不担当、不作为”的突出问题和具体表现。
截至5月底,全州各级各部门在自查阶段共查出“不担当、不作为”突出问题647个,整改339个,涉及1278人。
立行立改,务求实效
履职担当,失责必究。
治庸懒推诿顽疾,要向问题亮剑。
为发挥警示震慑作用,州委组织部对一批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来凤县环保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杨杰对县域内部分排放污染物企业监管不力,对上级交办问题督办落实不到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鹤峰县中营镇林业管理站副站长王良军对辖区毁林开荒、违法违规占用林地问题监管不力,处置不及时,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专项治理,更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
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各级各部门按照立查立改的工作部署,及时制订了“不担当、不作为”突出问题整改方案,建立了自查自纠问题台账和问题整改清单,明确了整改措施和办结时限,落实了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始终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对整改清单列出的问题逐件整改到位。
巴东县在此次专项整治中发现问题线索29条,经归纳整理合并,主要涉及对群众利益问题相互推诿拖延、重点工作推动不力、党建工作氛围不浓、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其他不担当不作为问题等5方面11个问题,每个问题都作了原因剖析,制定了整改措施和办结时限。
州交通运输局在农村公路项目、国省道网规划项目等4个方面查找问题,逐条列出了具体整改措施。
下一步,全州将重点通过着力宣传引导、着力问题导向、着力通报曝光、着力协商沟通、着力追责问责等“五个着力”,将专项治理推向深入,取得实效。
来源:恩施新闻网 记者 彭信琼 通讯员 任龙
(责任编辑 朱晓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