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恩县水务中心主任、县晶源供水公司经理冯仕银因乡镇水务中心财务管理混乱问题受到责任追 究。冯仕银对发现的问题不及时报告,对乡镇水务中心管理不到位,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宣恩县纪委决定对冯仕银立案审查。”日前,宣恩县纪委通报又一起因履 行主体责任不力被追责的典型案例。
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有效 落实,宣恩县结合实际制订了《宣恩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50条”》,并建立落实责任不力追责问责制度,即按照落实主体责任的 30条要求、落实监督责任的10条要求以及落实两个责任10条保障措施内容,对不认真履行“两个责任”,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或者出现重大腐败问题 而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者,及时组织调整,实行责任倒查、“一案双查”,进行责任追究,并对责任追究的典型案件进行通报曝光。此外,该县还建立落实“两 个责任”情况报告制度、评议制度、考核机制,倒逼责任落实。
据统计,今年以来,该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落实主体责任不力问题13个,追责问责16人,其中立案11人,诫勉谈话3人,警示约谈1人,工作约谈1人。
来源:恩施日报
(责任编辑 夏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