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教育厅取消了这些事项证明,你知道吗?

2016-08-04 16:03  

简政放权、优化服务,省教育厅日前下发通知,对教师资格证遗失补发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申请延期回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等事项取消部分证明。

在因教师资格证遗失的补发申请中,取消由持证人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的证明。

在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申请延期回国手续中,取消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的存款证明。

在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中,国外院校成绩单不再作为必须材料,并取消以下证明:

>>>>取消转学分学习经历证明。

>>>>取消学信网学籍注册证明材料。

>>>>对申请港澳地区学历认证的申请人,取消港澳地区出入境记录证明。

>>>>对在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获取外方证书的申请人,取消合作办学中方学校开具的学习经历证明。

>>>>对留学期间在国内有实习经历的申请人,取消实习证明。

>>>>对俄罗斯及及古巴奖学金项目留学人员,取消预科证明及录取通知书。

>>>>对欧洲部分国家留学的认证申请人,取消留学期间的居留卡及其他留学期间居留证明。

来源:湖北省教育厅

(责任编辑 郜月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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