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监督员案件评查现场
为进一步拓宽人民监督员监督渠道,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提高案件监督工作的透明度,促进规范文明办案,提升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并自觉接收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5月15日,利川市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罗碧桃、邹桂怀、杨娇参与该院案管、公诉、职侦、民行等部门业务骨干组成的案件质量评查小组,对该院今年以来办结的案件进行了细致评查。
评查小组对案件的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程序规范、文书制作、卷宗装订相关材料等进行全面审查,并形成书面评查意见。同时对案件承办人是否严格遵守各项办案纪律,有无违法行为进行了评查,人民监督员通过仔细看、详细问、认真查等方式参与案件评查后,对该院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做到案卷整洁有序,严格依法办案,程序合法,充分保障了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合法权益,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也对评查中发现的个别案件的法律文书有错字、语句不严谨、讯问笔录办案人一人签字、权利义务告知书无时间等问题提出了监督意见,并希望该院把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
“开展案件质量评查,特别是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案件评查工作,使我院规范司法工作流程真正成为干警办案的‘指南’和‘标尺’,是维护司法公正、增强司法公信的有效途径。”该院案件管理部分管领导黄以国说,“此次评查,有力提升了干警规范办案意识和工作责任意识,发现了部分案件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瑕疵,针对评查发现的普遍问题,我们将集中通报,明确需要达到的标准,要求办案人限期整改,限期纠正;针对个别性问题,则一对一进行指出,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确保办案规范。在案件评查过程中,人民监督员所提出的建议使我们受益匪浅,获益良多。在接下来的案件办理过程中,我院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案件质量评查长效机制,从实际出发,确实防止和纠正司法办法不严、不规范等相关问题,并确保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办理案件。”
通过此次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评查活动,司法机关不仅为人民监督员搭建了全面了解检察业务,熟悉检察工作的便捷平台,更在活动中促使人民监督员积极主动发现监督线索,从真正意义上拓宽人民监督员监督渠道。与此同时,检察院自身也在此次活动中,努力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不断提升办案能力,完善办案制度,提升司法规范水平。在以后的日常工作中,检察机关将更多的听取人民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工作作风,以零容忍的态度对待工作上的细小失误,认真履行职责,扎实办案。
来源:恩施州人民检察院 记者:魏玉振 向前 刘真伟
(责任编辑 邓正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