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大力推进餐饮服务示范创建和“明厨亮灶”建设

2016-08-04 11:09  

2016年,恩施州高度重视餐饮服务示范创建工作,年初,恩施州食药安办将示范创建工作纳入对县市政府责任目标考核范围,3月份,州局印发了创建工作方案,对创建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在创建过程中,始终坚持搞好四个结合,确保创建工作质量和效果。

明确三方责任,坚持各负其责。为确保创建工作深入推动,一是明确基层食药所、县市局和州局的监管督导职责,州、县、乡镇三级食药监管部门制发了创建工作实施方案,通过定职责、定时限、定任务,确保创建成功。二是明确市场开办者的引导创建职责。三是明确餐饮服务经营单位责任。要求各经营单位按照条件坚持自愿 申报,投入资金进行场所整改,按照示范创建的要求,实行“五统一,三联动”,即对示范景区、示范街、示范店实行统一脸谱管理、统一信息公示、统一门店招牌 风格、统一台账管理、统一基本制度,对各个示范店推行量化分级外置化、明厨亮灶、餐饮色标管理。

坚持搞好集中整治和指导创建相结合。在工作中,组织专班、集中时间、集中人力进店到户整顿规范,按照创建标准一条一条地进行对照,并进行现场指导。

坚持整改和创建相结合。做到边整边改,对不符合相关要求的,现场督导和指正。严格条件和标准,做到标准不降,要求不减,对达不到相关要求的一律不予申报,确保示范店、示范街、示范景区的示范作用。

坚持工作创新和引导创建相结合。创建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为确保创建提档升级,积极创新思路,按照规范、统一的要求,一是各基层所统一印制各类台帐,做到六个统一,即人员健康管理台帐统一、进货记录台账统一、晨检记录统一、消毒记录统一、废弃物处理记录统一、留样记录统一;二是力求达到三个规范,即制度上墙规范、操作流程规范、公示上墙规范,特别是对小餐饮实行备案管理,信息公示统一格式、统一上墙;三是突出创建质量,对申报单位坚持责任监管、分户包干、一户一档,并实行多频率督导,多次数检查。

坚持示范创建与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明厨亮灶”和量化等级外置化管理相结合。针对示范景区,除实施备案管理的小餐饮店外,旅游接待宾馆、大中型农家乐及 游客接待中心均实行了“明厨亮灶”和量化分级脸谱外置化;针对示范街,一方面在行政许可的前期,积极介入指导,引导餐饮单位进行“阳光厨房”建设和改造, 另一方面,结合日常监管,大力宣传、鼓励餐饮服务单位实施“明厨亮灶”建设,并将此作为申报省、州、县三级示范单位的基本条件之一进行考核。

今年恩施州计划创建省、州级餐饮服务示范景区7个,省、州级餐饮服务示范街9条,省、州级餐饮服务示范店38家,省、州级学校放心食堂34家,建成“明厨亮灶”609家。

来源:恩施州食品药品监督网

(责任编辑 朱晓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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