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县检察院监督移送立案一起破坏生态环境案

2017-05-02 11:28  

“根据‘两法衔接’有关司法文件的要求,特建议你单位将本案移送咸丰县森林公安局依法审查。”近日,咸丰县人民检察院依法监督咸丰县林业局移送一起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案。

据悉,4月10日,该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在该县高乐山镇马河村附近,约有300至500亩的山林被毁,用来种花、搞旅游、农家乐。4月20日,恩施州电视台“推进生态建设、深化环境治理”电视问政栏目也曝光了该问题。此事引起了县检察院高度重视,该院迅速组织侦查监督部干警赶赴现场。 

根据实地勘察后发现,该地区大面积山林被坎,地表裸露,部分土地已经出现水土流失的现象,植被损毁严重。 

为有效打击和遏制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违法犯罪,强化生态环境执法司法活动监督,该院迅速启动立案监督程序,根据实地勘察的情况,向该县林业局发出建议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函。4月27日,咸丰县森林公安对该案立案侦查。 

据悉,今年以来,该院积极贯彻落实“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全面摸排梳理线索,监督立案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犯罪案件,同时,进一步加强“两法衔接”工作,有效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立案查处生态领域案件3件,其中,逮捕1人,生态领域监督工作成效显著。 

来源:恩施州人民检察院   记者:高雅

(责任编辑  王雪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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