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病治疗需要花费巨大财力,为妥善解决患有严重慢性病的参保人员门诊医疗费负担过重的问题,从2001年医保启动开始,恩施州就同步实施了城镇医疗保险严重慢性病门诊待遇政策。
为进一步减轻严重慢性病参保患者医疗费用负担,恩施州不断完善保障病种和用药范围,制度覆盖面和受益群体不 断扩大,城镇医疗保险严重慢性病参保患者的待遇水平大幅提升。病种已由启动时的5种增至现在的19种,待遇享受人员由最初的400多人增加到现在的1.1 万人,统筹基金支付额由最初的80多万元增加到现在的近2000万元。
19种严重慢性疾病种类及门诊报销限额标准。
19种慢性病
门诊报销最高达4000元
7月31日,患有糖尿病的刘先生像往常一样,来到湖北民院附属民大医院内分泌科门诊,请医生为他开具治疗糖尿病的药品,结算拿药时他没花一分钱,而且也没动用医保卡上的个人账户余额。原来,刘先生享受的是严重慢性病门诊待遇。
据了解,目前恩施州可享受门诊报销待遇的慢性病有19种:恶性肿瘤(病检支持)、脑血管意外(伴明显功能障碍)、重度精神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抗病毒治疗、血友病、心脏病(心功能二级以上)、糖尿病(严重并发症)、慢性肾病(肾功能失代偿期)、肝硬化腹水、帕金森综合症、类风湿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帕金森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慢性肾功能衰竭透析治疗、器官移植术后门诊抗排异治疗、血友病门诊治疗、重症精神病门诊治疗等。
针对不同的病种,门诊报销待遇的限额也不一样,最低可报销门诊费用1500元,最高可报4000元。对于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慢性肾功能衰竭透析治疗、器官移植术后门诊抗排异治疗、血友病门诊治疗、重症精神病门诊治疗5种需要挂床治疗的患者,在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内,不受门诊报销定额限制,报销比例达50%至80%。
据介绍,只要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本人患有恩施州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重症慢性病病种之一的参保职工(居民),均可申报严重慢性病门诊报销待遇。如果同时患有两种以上符合病种规定的慢性病,本人只能选择一种进行申报。
申请时,由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临床医师根据参保人员病情填写申请表,并提供加盖医院公章的诊断证明、与申报病种有关的近期医疗资料,然后由医保经办机构从严重慢性疾病鉴定专家库随机选择专家,通过“盲评”方式组织评审。恶性肿瘤每季度评审一次,其他病种每年评审一次。
恩施州再次调整严重慢性病待遇政策
自实施城镇医疗保险严重慢性病门诊待遇政策以来,恩施州全面推行“盲评”、严把入口关,制度公平性不断提升;不断完善保障病种和用药范围,制度覆盖面和受益群体不断扩大,城镇医疗保险严重慢性病参保患者的待遇水平大幅提升。
为进一步减轻严重慢性病参保患者医疗费用负担,有效落实州委州政府精准扶贫战略部署,妥善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我州在将复审时间调整为两年一次,对确实无法治愈的严重慢性疾病或70岁以上的严重慢性病患者免于复审,增加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治疗等5种严重慢性疾病挂床治疗等惠民政策的基础上,最近再次调整城镇医疗保险严重慢性病门诊待遇政策。
自2016年6月1日起,在城镇医疗保险规定的严重慢性病患者门诊医疗费报销限额标准范围内,将参保患者应享受的门诊医疗费限额由以前的按季度使用调整为按年度一次性配置到位;取消严重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时的自付比例,城镇医疗保险严重慢性病参保患者在定点医院或药店发生的治疗严重慢性疾病的门诊费用可在限额内据实结算;正享受严重慢性病门诊待遇人员当年度申报被确定为恶性肿瘤病种的,当年度即可享受恶性肿瘤门诊待遇。
截至6月30日,全州严重慢性病门诊待遇享受人员达11174人(其中参保职工8417人、参保居民2757人),统筹基金支付1942.39万元(其中参保职工1668.35万元、参保居民274.04万元)。
来源:恩施晚报 记者 彭绪艳 实习生 覃蔚 通讯员 向大造
(责任编辑 朱晓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