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恩县水务中心主任、县晶源供水公司经理冯仕银因乡镇水务中心财务管理混乱问题,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受到立案审查。”日前,宣恩县纪委通报一起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被追责的典型案例。
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有效落实,该县结合实际制定出台《宣恩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50条”》,并在建立落实“两个责任”情况报告制度、评议制度、考核机制的基础上,建立落实责任不力追责问责制度,对不认真履行“两个责任”,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或者出现重大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及时进行组织调整,实行责任倒查、“一案双查”,并对典型案件进行通报曝光,倒逼责任落实。
据统计,今年以来,该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落实主体责任不力问题13个,追责问责16人,其中立案11人,诫勉谈话3人,警示约谈1人,工作约谈1人。
【来源:恩施州纪委监察局网站 通讯员:李玫燕 王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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