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完善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的几点思考

2017-04-05 15:40  

为了保护江湖水质,“千湖之省” 湖北将书写乡镇治污大手笔,斥资346亿元,在今年内开工建设647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对运行不达标的已建工程同步进行改造,并完善配套管网建设,力争三年内大力提升湖北省乡镇污水处理水平,保护和改善大江大湖大湖北碧波绿水。这是利在当代、功在千秋的好举措,把其落细落小落实是每个荆楚儿女的企盼。恩施州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是其中重要工作,笔者参考其他地区治理乡镇生活污水经验,结合自己工作经历,对完善恩施州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浅谈几点思考和建议。

把握关键环节

创新建设运营管理模式。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作为责任主体,根据自身实际,创新建设和运营模式,选择技术资金实力强、信誉好的企业进行合作,采用PPP即政府与社会资本的合作模式。负责辖区乡镇污水处理厂“投、建、管、运”一体化运营。公司负责已建、在建或未建乡镇污水处理厂改造和建设的投(融)资、建设或改造、运行等,按时完成建设乡镇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设施,确保乡镇污水处理厂稳定良好运行,生活污水处理和排放达到国家相关规定要求。这一方面可释放环保市场活力,为政府财政减压松绑,解决县(区)财政建设投资经费不足。创新生态环保投融资体制改革。解决建设资金难筹措、管网建设不同步维修经费无保障等问题。另一方面通过新技术管理日常运行维护乡镇污水处理厂,破解乡镇污水处理厂“小、散、乱、弱”问题。可降低运维成本,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解决生活污水处理专业化管理水平低、处理技术良莠不齐、运维成本高等问题,充分发挥乡镇污水处理厂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编制切合实际建设规划。各地应科学统筹,根据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编制切合实际的规划。合理布局乡镇污水处理厂。重点推进乡镇政府所在地人口密集区生活污水治理,结合实际适度接纳附近村庄污水和部分工业污水。严格落实节约用水相关规定,科学确定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规模。科学确定技术路线。优选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工艺流程,不同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和运行维护需要,优选工艺,对有关技术参数予以调整。根据国家技术规范,结合受纳水体情况和经济条件,科学确定生活污水处理厂出水排放标准。配套管网须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污泥处理处置设施纳入乡镇污水处理厂同步建设。

加大政策资金支持力度,简化项目建设程序。建立乡镇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绿色通道,在具备要件的基础上,简化程序,优化审批流程,实行联评联审机制。有关部门要主动加强服务。实行用地、用电、税收优惠政策。优先保障乡镇污水处理厂用地需求,创新资金筹措机制。建立财政支持、社会参与、使用者付费相结合的资金筹措与分担机制。各相关部门积极争取政策项目资金,各级财政整合相关资金,用于支持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或改造。严格执行生活污水处理费征收制度,征收范围延伸至乡镇污水处理厂管网覆盖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将由政府负担的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营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加大金融信贷支持力度。加强与政策性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合作,加大银行金融信贷支持,积极探索生活污水处理收费权、特许经营权质押贷款等资金筹措方式。鼓励开展生活污水处理相关设施在内的固定资产抵押担保融资,各地政府应采取相应增信措施或给予贷款贴息补助。

层层压实责任

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形成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同心圆。” 把建设工作落细落小落实。恩施州、各县(市)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负责组织实施。要强化工作责任。建立“州级推动、县级实施”的责任体系。恩施州人民政府负责统筹协调、检查督办,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安全。县(市)级人民政府是乡镇污水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要严格考核监督。将乡镇污水治理工作纳入对地方政府责任目标重点考核内容。恩施州要根据省级人民政府相关要求,建立乡镇污水治理考核制度,对县(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实施约谈问责,对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恶劣影响或责任事故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要落实企业责任。负责辖区乡镇污水处理厂“投、建、管、运”一体化运营公司。要按照与当地政府签订的合同条款,严格落实企业责任,投入资金,倒排工期,按照拟定的时间,保质保量完建工程,进行工程环保设施验收,保证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充分发挥工程减排污物效果。同时,监管部门要强化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监督整改。对不按合同履行条款的,要追究公司及法人经济和法律责任。

加强监督管理

按照项目环评要求,进行工程竣工环保验收。评价建成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的环保、经济和社会效益。同时,运营企业要按照环保法规要求,进行污染物排放申报,取得企业污染物排放许可证,保证建成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依法合规运行。

运营企业按照签订的合同内容要求,诚信运营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和维护处理设施及配套设备,进行生活污水及其污染物处理,确保污水收集率、污水处理率、排水达标率等达到规定要求。主管部门按照签订的合同内容要求,及时补助运行和维护资金,根据运营企业生产业绩进行奖罚。保证建成乡镇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发挥其生态环保效益。环保部门要把建成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营情况,作为执法监管工作重点内容。发现其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必须依法依规对企业、法人和当事人进行严格处罚。

运营企业要按照环保法规要求,公开企业生产和排污等信息,自觉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同时,运营企业还要履行环保义务,经常性邀请公众参观企业,对企业生产情况进行监督,开展环保宣传教育活动。让公众了解污水处理运行工艺情况,支持企业诚信运维乡镇污水处理厂,增强他们的环保意识。

来源:恩施日报     作者:李学辉 邱世美

(责任编辑:阳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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