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利川市法院圆满执结利川市国土资源局、利川市东城街道办事处分别诉李某父子、王某排除妨碍纠纷案。
据了解,利川市东城街道办事处岩洞寺村四组李某父子与国土局、东城办事处达成拆迁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支付了应补赔偿款,合同期满李某父子拒绝交付合同及房屋。国土局、东城办事处将李某父子诉至利川市法院。
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于2016年5月12日达成调解协议:李某父子于2016年6月20日前将位于利川市东城街道办事处岩洞寺村四组的砖木结构房屋两栋(六小间)腾空后交付给国土局、东城办事处,由东城办事处负责拆除。
李某父子再次逾期拒绝交付涉案房屋,国土局、东城办事处申请强制执行。利川市法院受理案件后,向李某父子送达了限期拆除涉案建筑物的执行通知书和公告。在此过程中,利川市法院坚持以“以说服教育为先,强制执行为辅”的原则,多次找到被执行人李某某父子耐心地做思想工作,反复讲理释明法律,明确告知拒不履行裁判文书的法律后果,但李某父子拒不履行调解协议。随后,利川市法院在被执行人李某父子住所周围张贴了强制执行公告。
3月29日,利川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继荣,党组成员、执行局长李树兵带领执行局、法警队全体干警到达执行现场,拉起警戒线,对现场进行防控。被执行人李某情绪激动,欲采用暴力行为阻扰执行,为确保现场秩序及李某某人身安全,法院干警将其强制带离现场。东城办事处工作人员将涉案房屋财物搬离,法院干警进行认真清点并登记造册。
利川市法院将腾空的涉案房屋交付国土局、东城办事处,案件顺利执结。随后,利川市法院干警到达另一执行现场,督促被执行人王某某及家人对涉案房屋财物进行搬离,并将腾空的涉案房屋交付国土局、东城办事处。
至此,利川市法院圆满执结国土局、东城办事处分别诉李某某父子、王某某排除妨碍纠纷案。
利川市公安局、利川市城管局等相关单位协助参与此次执法活动。
来源:中国利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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