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餐饮管理将实行"扣分制" 每年进行信用等级评定

2016-07-30 17:52  

(图片源自网络)

餐饮卫生不达标,就拿“本”扣分。近日,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了《湖北省食品药品安全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今后省食药监管部门将在餐饮业实施与驾照管理类似的扣分制。

《办法》规定,食品药品安全信用等级量化评定实行10分制。以生效的食品药品行政处罚决定书、有关公告及刑事判决书等执法文书为依据,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药品安全信用进行量化评定。根据量化结果,将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的信用等级划分为四级:9分以上为守信(A级)、7~9分为基本守信(B级)、4~7 分为失信(C级)、0~4分为严重失信(D级)。

按照《办法》规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市、县食药监部门于每年2月1日前完成辖区内食品 药品生产经营者信用等级初评,并将初评结果书面通知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市级食药监部门根据初评意见,于每年3月1日前完成信用等级审核确定工作并上报省食药监局。每年3月15日前,通过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集中公布上一年度的食品药品安全信用等级信息。

来源:动向新闻&湖北日报 记者陈屿、通讯员李思燚、实习生谢伟杰

(责任编辑 朱晓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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