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城区三办七座以上车辆须录入车辆相关信息

2017-03-24 09:15  

“您好,我是恩施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号牌为鄂Q*****的7座车辆是您的吗?现在交警部门正在做数据库录入工作,请您配合。”昨日上午,恩施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周金红联系一车主时说。这是交警大队抓紧时间录入7座以上车辆信息的一个缩影。

据悉,恩施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为进一步加强7座以上车辆数据库的建设,严格落实“见人见车”,建立基本台账,并加强完善车辆信息录入质量,要求各农村交警中队负责所在辖区的7座以上(含7座)车辆数据库录入工作。舞阳街道办事处、小渡船街道办事处及六角亭街道办事处辖区内的5000余辆7座以上(含7座)车辆数据库录入工作由该局交警大队承担。

为保质保量完成数据库录入工作,交警大队111名民警、154名协警,每人负责联系22辆7座以上(含7座)车辆的信息收集工作。联系上车主后,请车主到交警大队签订《道路交通安全责任状》,拍摄1张车辆、车主照片,同时收集驾驶证、行驶证复印件,用于录入到数据库。

在此提醒广大驾驶员,如果您在城区三办登记有7座以上(含7座)车辆,请到交警大队配合录入相关信息。

来源:恩施晚报  记者:谭发馨 通讯员:何孝东

(责任编辑 郜月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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