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永红在航空路博雅商城里清扫垃圾。
3月21日7:00,恩施市小渡船街道办事处大桥路社区2巷14号,已经68岁的陈永红早早就起床了,她要在家附近的巷子里散散步,锻炼身体。
“我现在还是社区义务委员,但自从社区有了非常专业的网格员,我的事情就少了很多,平时主要是为网格员指指路,做些服务工作。”陈永红说,“除了爬山、旅游,闲下来的时间我也会参加各种义工活动,捡垃圾、文明劝导等,哪里有需要我就去哪里,谁叫我一直是个‘多事婆婆’呢!”
陈永红一直珍藏着几个日记本和一大叠荣誉证书,这些都是陈永红做社区义工的见证!
陈永红1979年下乡回城后,在恩施一家工厂工作了11年,后来厂子关了,她就闲在了家里。可是,忙惯了的人哪经得起这种清闲,1990年,她当了社区的义务组长,从此开始了她的义工之路。
“2007年11月6日,邻居婆婆找到我说,隔壁家那个人一整天都不见人,是不是出什么事了,要我和她一起去看看。我叫了半天门他才开,原来是在工地上喝醉酒了,一直睡着。看见他好好地在家,我们才放心地走了。”
“11月7日下午4:30左右,二巷78号居民谢作菊到我家反映,45号梁波家水管坏了,成天向下流水;还有刘勇家租住的人每天在门口洗衣,将水倒在大路上,行人很不方便,要我向社区反映,予以解决。”
“11月8日上午,昨天谢作菊反映的情况,今天我专程到社区,因这事涉及面比较大,要城建委才能解决。”
……
陈永红的日记本上,记满了社区里大大小小的事情。翻看她的日记本,就如同阅读小区的发展历史。作为大桥路社区2巷的联防户长,扯皮拉筋的邻里纠纷、居民门前的环境卫生,甚至连巷道里的小猫小狗,陈永红都要管上一管,用她自己的话调侃,便是“权不大管得还挺宽”。
“俗话说,街道街道,一天三闹。可这些闹心事没有难住陈大姐,她的态度总是那么好,街坊邻居都信任她,更何况她做这些事情都是义务的,没得一分钱,反而要得罪人,陈大姐的精神实在可嘉!”二巷居民袁大妈一提到陈永红,就赞不绝口。
1997年到2004年,陈永红受聘于恩施市公汽公司当义务监督员,最初公交车上没有自动投币箱,还是专门的售票员售票,这样一来,很多售票员为图小利,收了乘客的钱却不打票。陈永红就当起了“便衣警察”,义务进行监督,很多售票员都被罚了款。3个月时间不到,这股风气就给杀了下来。可是,次数多了,陈永红的身份也“暴露了”,许多售票员对陈永红恨得咬牙切齿。
2003年,陈永红担任恩施市环卫处的义务监督员,恩施市政府那段路一直没有人愿意去负责,那里进出的领导干部比较多,很多人觉得领导干部不好打交道,害怕得罪人,一个平头小老百姓怎么能对领导干部指指点点呢?陈永红却是毫不推辞,“正因为是领导干部,就更要做好榜样,为老百姓带好头。”
“当义务监督员,就是要受得住气,别人不敢说的你要说,别人不敢做的你要做。迎着风口浪尖而上,只要是对广大市民、对聘用单位有利的事情,就要做好!”陈永红说,年轻的时候,自己的直性子还真得罪过不少人。
陈永红对工作的认真,对人的热心,让她收获了不少荣誉。“维护社会治安先进个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邻里联防户长”、“优秀文明卫生义务劝导员”、“州城建设与管理工作先进个人”……这些荣誉,陈永红都视如珍宝,她说这些比任何物质上的奖励都要让人高兴。
“陈阿姨好!”无论什么时候,陈永红走在大街小巷,都会有很多人热情地打招呼,她总是笑呵呵地回应。“很多人问我,义工没有钱,又得罪人,有什么搞头?”陈永红笑笑说,“这就是原因,走在街上,很多人问候,他们或许是我帮助过的人,但很多我都不记得了,在付出中不断收获着感动,这才是最快乐的事情。”
“只要身体耐得何,有事你尽管说!”这是陈永红时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在身体允许的情况下,将义工事业进行到底,在付出中寻找乐趣!”
原标题:“多事婆婆”陈永红:大小事都要管的热心人
来源:恩施新闻网 杜瑞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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