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考试作弊罪第一案今日在湖北公安县法院开庭

2017-03-21 15:37  

21日上午9时,湖北省荆州市公安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王某等9名被告人涉嫌组织考试作弊、卢某等2人涉嫌代替考试及胡某等2人涉嫌非法出售考试试题、答案一案。

记者了解到,该案是《刑法修正案(九)》实施以来组织考试作弊罪第一案。2015年11月,《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实施,首次明确将组织考试作弊规定为一种具体的犯罪行为。在随后进行的2016年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湖北省、荆州市及公安县三级公安机关依据新规扎实办案,以锲而不舍的攻坚精神和专业有力的打击手段,成功侦破这起刑九实施以来组织考试作弊罪第一案。

来源:湖北日报

(责任编辑 郜月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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