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宣恩县公安局李家河派出所民警何清华来到该镇车子口村二组梁某家,看望前几日因溺水被救起的梁某儿子张某某,了解张某某目前得身体状况,得知张某某身体已无大碍,何清华又要求梁某注意孩子暑期的安全。
7月25日下午,梁某带着刚满10岁的儿子张某某前往车子口村河坝游泳。梁某见张某某下水之后,周围还有其他几个小孩在一起游泳,自己便离开张某某游泳的地方,到800米开外的一阴凉处纳凉,但是由于汛期刚过,水流湍急,张某某在下水后不久,便被水流冲到了深水处,张某某慌乱的在水中拍打双手,周围其他几个小孩见状,便大声呼救。
呼救声刚好被驾车办案经过此地的李家河派出所民警何清华等人听到,听到呼救生,何清华立即下车查看,发现一男孩在河中央挣扎,时不时将头冒出水面,另外几名小孩站在岸边大声呼救。何清华意识到有小孩溺水。情况危急,何清华顾不得自己水性不好,也未来得及脱下警服,便跳入水中,向溺水的张某某游去。看出何清华水性不好后,站在岸边的人心急如焚,何清华抓住张某某后张某某已经昏迷,没有挣扎,才得以顺利将其拉到岸边。何清华将张某某身体放平,顾不上喘气便对男孩做心肺复苏措施,男孩吐出几口水后又咳嗽了几声,然后大声哭了起来,周围的群众看到男孩苏醒过来都对民警充满感激之情。
张某某的妈妈梁某并不知道刚才发生的惊险一幕,当她赶到现场得知事情的原委后后怕得哭了起来。民警在安慰梁某后,借机向现场群众上了一堂安全课,叮嘱家长在暑期看管好自家小孩,严禁小孩独自下河游泳,以免酿成悲剧。
▲图片来源于网络 如何预防溺水事故的发生,蜀黍建议:
1.尽量不要独自一人外出游泳,更不要到不知水情或比较危险且易发生溺水伤亡事故的地方去游泳。选择安全的游泳场所,对游泳场所的环境卫生、水下情况要了解清楚。
2.需要有组织地在熟悉水性的人的带领下去游泳,并指定救生员做安全保护。
3.要了解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平时四肢就容易抽筋者不宜参加游泳或不要到深水区游泳。
4.要做好下水前的准备,先活动活动身体,如水温太低,应先在浅水处用水淋洗身体,待适应水温后再下水游泳;有假牙的人应将假牙取下,以防呛水时假牙落入食管或气管。
5.对自己的水性要有自知之明,下水后不能逞能,不要贸然跳水和潜泳,更不能互相打闹,以免吃水和溺水。
6.不要在急流和漩涡处游泳,更不要酒后游泳。
7.在游泳中如果突然觉得身体不舒服,如眩晕、恶心、心慌、气短等,要立即上岸休息或呼救。
8.在游泳中,若小腿或脚部抽筋,千万不要惊慌,可用力蹬腿或做跳跃动作,或用力按摩、拉扯抽筋部位,同时呼叫同伴救助。
急救溺水者的方法:
1、迅速清除溺水者口、鼻中的污泥、杂草及分泌物,保持呼吸道通畅,并拉出舌头,以避免堵塞呼吸道;
2、将溺水者举起,使其俯卧在救护者肩上,腹部紧贴救护者肩部,头脚下垂,以使呼吸道内积水自然流出。但不要因为呛水而耽误了进行心肺复苏的时间;
3、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及心脏按摩;并尽快联系急救中心或送去医院。
来源:云上宣恩
(责任编辑:秦辰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