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市:回访教育受处分党员干部

2017-03-16 17:32  

“你们的到来,让我感受到了组织的温暖,知敬畏、存戒惧,才能走好今后的路……”这是恩施市六角亭街道办事处对党纪处分对象回访教育时的一幕。

该市纪委坚持“惩前毙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在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规的同时,积极开展回访教育,认真做好纪律审查“后半篇文章”。

精选回访教育内容。依据个人情况、违纪类型、处分结论等,有针对性地拟定访谈方案。对纪律意识不强的党员干部,侧重于党纪法规宣传教育,提高其对党纪国法的敏锐度和熟悉度,帮助其正确对待纪律处分和改正错误,防止再次违犯;对明知故犯的党员干部,侧重于进行廉洁自律意识教育、自觉性教育和案例警示教育,以党纪国法的威慑力,使其明白党纪国法是不可触碰的高压线;对作风违纪类党员干部,侧重于用先进典型引导教育,帮助其树立公仆意识、群众观点和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正确认识、对待和行使权力。

丰富回访教育形式。采取“听”“查”“谈”三种形式进行,“听”:听取受处分人员受处分后的体会,了解其对错误的认识程度和思想变化情况,了解其对组织的意见和要求;“查”:查阅工作记录和学习笔记、工作台账及相关资料,全面了解掌握其学习情况和工作动态;“谈”:与受处分人及其上级、同级、下级进行访谈,了解其政治思想、纪律作风、工作实绩等情况。

运用回访教育结果。填写《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表》,将受处分党员干部纳入台账管理。把回访教育结果作为恢复党员权利、解除处分的重要依据,对表现好的,按期恢复权利、解除处分。将回访教育同组织、人社部门的民主测评工作结合在一起,在干部考核中突出对回访教育对象改正错误情况、思想政治表现和工作作风的考核,并作为干部使用的依据。

来源:恩施州纪委   通讯员:张正宿 王钒 杨建华

(责任编辑:陈忠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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