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爆恩施人朋友圈的“金桂大道交通逃逸案”,肇事者原来是他!

2017-03-14 21:07  
导读
这是今日下午发生在恩施市金桂大道的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一个放学回家的小学生被撞受伤,肇事车主却驱车逃逸。而与此同时,肇事事件很快被上传到微信朋友圈,得到了很多网友转发,并迅速点燃了全城人民的关注,全城接力寻找肇事者。
交通肇事案件第一现场被目击者拍下照片并上传到了微信朋友圈。

△图为受伤小学生

△图为网友通过“云上恩施”爆料

目前受伤小学生伤势稳定。

 

收到爆料信息后,云上恩施记者第一时间了解到:受伤学生被送往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进行救治,经诊断为头部外伤,已得到及时和有效治疗,目前伤势稳定。

案件细节

14日16时57分,市民拨打110报警称,一辆黑色小车将小孩撞伤后往火车站方向跑了。

接到报警后,恩施市公安局迅速组织交警、视侦、特警介入调查,快速锁定了肇事逃逸车辆,掌握了肇事逃逸嫌疑人的面部及衣着特征。18时26分,民警正在对肇事逃逸车辆进行布控时,一自称在金桂大道肇事逃逸的男子拨打110要求投案自首,民警根据该男子提供的地址见到该男子时,通过甄别比对,发现该男子的体貌特征与民警掌握的情况明显不符。随后,民警通过核实,确认该男子是冒名顶替其伯父钟某到公安机关自首

掌握这一情况后,民警立即电话督促嫌疑人钟某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20时08分,嫌疑人钟某迫于公安机关的强大压力到恩施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如实供述了14日下午驾车在金桂大道撞伤一小男孩后逃逸的违法事实。

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警方呼吁:案件已经告破,请广大网友自觉删除小男孩受伤的照片和视频,以保护其隐私。

 

留给我们的教训
驾车需谨慎
很多网友就此次事件发表了评论,有网友表示:开车的朋友一定要注意安全啊!小编觉得,网友说得是对的。我们必须严格要求自己遵守交通规则,亦要时刻警惕交通路况。
小贴士:肇事逃逸怎么判?
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它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至此,小编与大家共勉:珍惜生命,谨慎驾驶。同时,小编要说:天网恢恢,违法终将受到法律的制裁,任何侥幸与逃避在法律面前都是苍白的。
小编

 

 

一场警民寻“疑犯”的接力赛,也是一场爱心传递波,一名受伤小孩牵动了千万个素不相识爱心人士的心,施城正能量,“朋友圈”里感人心。

来源:恩施电视台微信公众号

(责任编辑 郜月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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