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瘾君子”为筹毒资偷盗抢劫获刑

2016-07-28 15:55  

(图片来自网络)

咸丰县一男子张某吸毒成瘾,因无钱买毒,走上犯罪的道路。近日,咸丰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此案,以被告人张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

2015年7月,被告人张某因无钱购买毒品吸食,便萌生盗窃摩托车的念头。2015年 11月至2016年3月期间,被告人张某先后窜至咸丰城区多处,采取用内六角扳手扭孔启动的方式,盗窃摩托车15辆,并持菜刀在一便利店内劫取现金、香烟若干及手机1部。张某盗窃财物总价值人民币47480元,抢劫财物总价值人民币2540元。归案后,张某如实供述盗窃犯罪事实;同时还如实供述了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抢劫罪行。部分被盗财物或被抢财物已被追回并返还给被害人。

来源:中国咸丰网  通讯员  龙芳 肖起红

(责任编辑  田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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