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六条措施  恩施州合力推进教育考试招生安全 公平有序

2017-02-27 15:31  

会议现场

2月24日,恩施州2017年度全州教育考试招生工作会议召开。

会上学习了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刑法修正案九》《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规涉及教育考试招生内容;总结交流了2016年全州教育考试招生工作;安排部署了2017年全州教育考试招生工作:州考试院、8县市、恩施职院、恩施高中、清江外校的代表就目前教育考试招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应对措施及建议进行了充分研究分析。

会议认为,2016年全州教育考试招生工作得到了上级的正确领导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特别是大家的尽心尽力,尽职尽责。全州教育考试招生工作者化压力为动力,全年先后组织教师资格笔试和面试、计算机辅助英语口语等级考试(三级)、自学考试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上机考试、湖北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普通高考、成人高考、中考、自考、研究生考试等15次教育考试招生工作,参加考试规模达208949人、570072科次,处理违纪违规考生21人,全年基本实现了全州考试招生工作顺利平安目标。

会议指出,今年要按照上级教育考试招生政策和要求,稳步推进各类考试招生改革;精心组织各类考试,尽力化解试卷安全保密、考生信息管理、报名资格审查、考场考试环境、财务运行过程五个主要风险点;依法依规查处考试招生违纪违规行为;努力实现全州考试招生信息、试卷、考点、考生四大平安顺利目标。

会议要求,全州教育考试招生工作要共同落实六条措施:

一要争取领导,健全组织,加强队伍建设。完善组织机构,争取党委政府和考试招生委员会的领导;推进州、县市、学校考试招生队伍建设,按需配齐工作人员,完善工作机制。

二要部门联动,综合治理,营造考试环境。积极协调组织考试招生委员会成员单位联席会议,明确成员单位职责;推进各成员单位落实责任,综合治理,营造考试招生工作良好环境。

三要细化管理,落实责任,确保考试安全。完善制度,规范工作行为;加强每次考试招生工作人员选聘和培训,明确职责;签订责任状,层层传导压力落实责任。

四要加强教育,依法治考,推进公正公平。宣传学习新修改的《教育法》《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法规,教育考生养成遵守考试纪律、维护考试公平的自觉性和良好习惯;加强标准化考场等硬件建设,实行“人防和机防”相结合的办法,有效防范和打击考生利用高科技手段团伙作弊;做好考试实施过程中偶发事件的预案和处理。

五要加强宣传,信息公开,阳光考试招生。继续办好州教育考试院网页和考试招生信息专报;继续免费印发中考《宣传手册》;利用恩施日报、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让社会、家长、考生更好了解考试招生政策和信息。

六要加强学习,严明纪律,提高服务水平。加强学习,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规范工作行为,提高服务水平。

各县市教育局分管局长;县市考试招生机构主要负责人、高考、中考信息员;州直学校分管领导和教育考试招生工作负责人;州教育考试院全体职工参加会议。

来源:恩施州教育局  通讯员:段昌平

(责任编辑:廖福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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