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下午,在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召开的全省法院院长会议上,咸丰县人民法院被授予“全省先进人民法院”荣誉称号。
当日下午,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武汉召开全省法院院长会议。会上,宣读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表彰全省先进法院和全省优秀法官的决定》(鄂人社奖〔2017〕7号),咸丰县人民法院被授予“全省先进人民法院”荣誉称号。
据悉,全省法院系统仅有10个基层人民法院、14个法院内设单位和10位干警被授予荣誉称号。
来源:恩施晚报 记者:杨亚玲 通讯员:胡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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