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机关后勤保障工作,经领导研究,拟通过询价程序采购一批电脑设备。
一、项目预算及配置要求
1、根据工作需要,拟采购台式电脑12台。
品牌:相当于“联想、惠普或戴尔”品牌或高于此品牌的产品。
配置:Intel 酷睿I3;4G内存;240G硬盘;1G显存;DVD光驱;21.5寸液晶显示器(投标产品配置不得低于该配置)。
2、碎纸机12台。要求:符合保密要求,文件粉碎机的碎纸纸粒小于1mm×2mm 。
二、交货日期
2016年7月30日
三、交货地点
恩施州发改委(恩施市舞阳大道223号)
四、供应商要求
供应商须是《恩施州财政局关于2015-2016年度货物(服务)类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有关事项的通知》(恩施州财发[2015]24号)规定的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商。
五、成交价确认
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六、机构报价要求
1、报价必须包括该项目包含的一切设备、附件、备件、运输、施工、安装调试、人员工资、税费、后期维护服务及相关工作范围内的所有费用;
2、报价是该项目全部实施完毕并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的含税价,响应供应商所报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
请报价机构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报价应附注相关设备的规格型号和配置参数,并加盖公章密封后于7月28日下午17:30前送州发改委四楼405办公室(也可直接通过传真方式报送,传真号:8245182)。
恩施州发改委
2016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