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纪检监察报]恩施运用四种形态加强对纪检干部的监督

2017-02-16 15:34  

自身硬监督才有底气

“己不正,焉能正人?朱明国、魏健等违纪纪检干部的现身说法,让我们深受教育!”近日,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纪委召开全州纪检监察系统警示教育视频会议,529名纪检干部再次集中观看了电视专题片《打铁还需自身硬》。这是2016年以来,该州第七次对纪检干部开展集中警示教育。

恩施州纪委高度重视纪检干部队伍建设,在探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过程中,注重把自己摆进去,突出抓早抓小,强化对纪检干部的日常监督。去年以来,该州共受理纪检干部相关问题举报92件,初核38件,谈话函询35件,了结17件,通报6期18名纪检干部违纪问题。

因替人担保贷款,借款人失联,巴东县纪检干部余世鹏陷入一场借贷纠纷。尽管当事人后来妥善处理了此事,恩施州纪委仍介入调查,约谈提醒当事人,并在系统内下发通报,要求全州纪检干部“思想认识要再深化、言行举止要更规范、自身要求要更严格”。

该州开展“大约谈”活动,州纪委主要负责人与98名派驻纪检干部、247名乡镇纪检干部面对面谈心谈话。开展自查自纠专项治理活动,820名纪检干部自报“家底”。在全州纪检系统开展交叉检查,发现并整改问题73个,督促8个县(市)纪委完善管理制度90个。

对于纪检干部违纪问题,该州坚持零容忍。建始县花坪镇纪委原书记张恩溥违反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并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吸食毒品,受到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来凤县纪委原副书记、监察局长张国庆受贿、渎职,被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

制度是管党治党的利器,是规范权力运行的法宝。恩施州纪委出台《纪检监察干部十条禁令》,并完善工作日志、外出报备、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在执纪审查中实行问题线索初核一事一授权、乡镇交叉办案等一系列制度,强化自我监督和自我管理。

此外,为有效减少和避免人情等因素干扰,该州出台《县市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实施办法》等4个提名考察办法,全州县(市)监察局长和分管执纪审查的纪委副书记全部实现异地交流任职。

“纪检干部不具备天然的‘免疫力’,纪检机关也不是‘廉洁的保险箱’,对此我们有清醒的认识。”恩施州纪委主要负责人表示,自身硬监督才有底气,州纪委在强化自我管理和自我监督的同时,将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念好“紧箍咒”,严防“灯下黑”。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作者:饶章涛 黄玲 徐瑞

(责任编辑  朱晓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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