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全县商贸流通业发展,提升商贸经济发展水平,宣恩县人民政府于2016年9月8日出台了《关于鼓励和扶持商贸流通企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宣政发〔2016〕10号)。岁末年初,为了兑现好奖励政策,根据县人民政府的安排,宣恩县商务局设计好表格后,向各相关单位发函搜集相关数据,拟及时予以兑现。
关于兑现“限上企业纳税增幅奖励”,由国税局、地税局提供限上企业“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年度纳税总额增量、县级留成情况;关于兑现“限上企业规模奖励”,由统计局提供各限上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增幅等规模情况;关于兑现“限上企业展销补助”,由县农业局、县经信局、县民宗局、县粮食局、文体局、团县委、县妇联等各相关单位提供组织限上企业(含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参加国内外展览、展销、产品推介活动的情况。
目前,各相关单位正严格按《关于鼓励和扶持商贸流通企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宣政发〔2016〕10号)文件精神,填写相关表格。经单位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表格扫描件及电子文档将于2017年2月14日下午5:30时前传县商务局。
来源:恩施州商务局 通讯员:尹进华
(责任编辑:陈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