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东 | 老谣言又现朋友圈 警方官微及时辟谣

2017-02-09 16:24  

 (图片来自网络)

2月8日晚,巴东县公安局公众微信平台发布一条题为“李春燕被香皂迷晕?真相是什么?”的信息,对当天出现在巴东一些微信朋友圈中的传言进行及时回应。

当天,在巴东一些微信朋友圈中,陆续出现一条“紧急通知”,该“通知”称:“大家一定要互相转告。称昨天下午一点左右,一批人在恩施高速出口下车,换上和尚服,拿着香皂,到处推销,说你闻这香皂,可香了。等你一闻,一两分钟时间,就晕过去了,他们就把值钱的东西都拿走了,大家一定要转发到群里,并且告诉我们的亲人和身边的人!今天早上巴东步行街李春燕女士家全部财产被盗,谁的群多,赶快转发!”

发现此传言后,巴东警方迅速开展核查,查明近期巴东县无此类报警,且在互联网查询到,从2015年起全国多地警方已就同一个谣言进行辟谣。确认这是一个彻头彻尾的谣言后,巴东警方在官微“平安巴东”及时进行了辟谣。

目前,巴东警方正在追查谣言来源,并对网友发出提示:网络非法外之地,造谣、传谣都会受到相应处罚。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警情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如果网络谣言触犯了刑律,还将受到更为严厉的处罚。《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来源:长江巴东网 特约 记者 谭凌云

(责任编辑:秦辰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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