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建始县纪委发出“十条禁令”:严禁年底以任何名义突击花钱和超标准、超范围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格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支出报销审核,不得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相关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严禁将非公务活动纳入接待范围,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不予接待;严禁各单位借会议名义组织会餐或安排宴请;严禁套取会议费设立“小金库”和在会议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电子红包等;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借培训中心奢侈消费;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带彩娱乐、赌博、搞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和违规驾驶公车。
同时,该县纪委要求全县各级党委(党组)通过提醒谈话、下发通知、发送廉洁短信、签订“严守纪律承诺书”等形式,筑牢思想防线,并派出暗访组和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对节日期间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来源: 恩施日报 记者 刘波 通讯员 李延娥
(责任编辑 罗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