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将宾馆一摆件工艺品据为己有,两男子施展“障眼法”,一人开房另一人偷盗,自以为不留痕迹,不料被民警一眼识破小把戏。4月21日,建始县警方将二人行政拘留。
4 月20日14时许,建始县业州镇一商务宾馆老板向业州城区派出所报警,称其宾馆里的工艺品被盗,价值680元。该所民警迅速展开侦查。据宾馆老板反映,被 盗物品是一件名为“财富节节高”的摆件,一直放在宾馆的吧台上,3月30日上午发现丢失。老板还向民警提供一条重要线索,3月30日凌晨离开宾馆的一名中 年男子十分可疑。
民警查看宾馆内部的视频监控,发现3月30日4时许,一名头戴帽子、手拿外套的中年男子途经吧台时,趁工作人员不在,顺势用外套将摆件裹走。经查,宾馆没有该男子的入住记录。
为 查明该男子的身份信息,民警展开深度调查,发现嫌疑人于3月29日17时许与田某(音)夫妇同时进入宾馆,由田某办理入住手续后分别入住两个房间。住宿登 记显示,田某夫妇于3月30日3时许退房。民警在监控中发现另一个疑点,田某离开宾馆时没有穿外套,经核对,其外套变成了嫌疑人手中的“作案工具”。
4月21日下午,民警在景阳镇一麻将馆内将田某抓获归案。据田某交待,盗走摆件的男子是他朋友李某。3月29日下午入住宾馆时,田某看上了摆放在吧台上的“财富节节高”摆件,考虑到自己用身份证开了房间,于是想出一个绝妙的“障眼法”。
3月30日凌晨3时许,田某来到李某房间,将自己的外套脱下交给李某,并授意李某等自己和妻子离开宾馆后,用外套将摆件包好后带走。4时许,李某带着摆件走出宾馆,随后由田某开车离开建始县城。
民警根据田某提供的信息,在李某住处将其擒获,并在田某家中找到失窃的“财富节节高”摆件。田某与李某到案后,对共同盗窃宾馆内物品的事实供认不讳。根据相关规定,建始警方分别给予田某、李某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
(责任编辑 陈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