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 | 河南男子改装POS机盗刷咸丰男子11万余元

2017-01-13 10:31  

 (图片来自网络)

近日,咸丰县公安局成功侦破一起数额巨大的电信诈骗案件,刑拘1人,收缴作案使用的POS机3台、银行卡20余张。

银行卡被人盗刷11万余元

2016年11月30日中午12时许,在广东东莞打工的毛某连续接到邮储银行发来的短信,称其银行卡(咸丰开户)在不断地消费和转账。毛某到银行查询发现,自己账户被人消费和转账了11万余元。

毛某立刻赶回咸丰县,并到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报案。接报后,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立即成立专案组。

专案组民警调查发现,2016年11月30日12时16分至48分,毛某人在东莞,其卡只在广东购物时使用过POS机消费,并未离身。

银行卡在本人手里,却莫名其妙被他人在河南郑州通过消费、转账、取款的方式损失人民币113834元。这到底是这么回事呢?毛某及侦查员都感到疑惑。

专案组民警决定赶赴河南郑州,从银行卡消费信息入手展开调查。消费信息显示,2016年11月30日12时16分至29分,毛某的银行卡在郑州某公司POS机上消费48800元。

调取郑州市工商局企业注册信息和该公司办理的POS机信息,民警发现,办理POS机时提供的法人代表等信息和工商局企业注册信息不符;通过实地调查,工商局注册登记的地址上并无该公司。POS机交易流水显示,2016全年,仅11月22日至30日有查询余额和消费信息。民警分析,嫌疑人极有可能使用虚假信息,为作案办理了POS机。

通过银行卡锁定嫌疑人

受害人银行卡转账信息显示,2016年11月30日12时43分至44分,银行卡在河南农商银行编号为“C0020070”的ATM机上通过转账的方式,分3次将5万元转至3张目标银行卡。

在该网点管理银行郑州市新郑市农商银行城郊支行调取视频监控,民警发现,嫌疑人作案时戴着黑色鸭舌帽、眼镜、口罩,上身着迷彩服。

侦查人员请求航空港公安分局通过街面视频监控追踪嫌疑人轨迹。监控显示,嫌疑人在距自助银行北面约1公里的监控视频中出现,此时嫌疑人和银行监控视频中穿着一样。由于没有监控正对自助银行,无法明确嫌疑人作案后的去向。

经仔细分析,民警决定将破案注意力集中在3张目标银行卡上。

经查询,该3张银行卡均由江苏省宿迁市建设银行办理。3张银行卡的交易流水显示,转账现金到账后立即就在ATM机上进行了现金取款。其中2张银行卡于2016年12月1日16时28分,在郑州某电子商行分别消费90元和80元。

通过登录国家企业信息信用公示系统查询,郑州某电子商行位于郑州市金水区中南·海之韵3号楼临街门店。通过查询消费时使用的POS机编号,最终确认嫌疑人消费时的店面是位于金水区曼哈顿商业广场的一苹果专卖店。

这家专卖店两名店员清楚地记得,2016年12月1日下午,一名25岁左右戴眼镜的男子,使用6300元现金购买了一部黑色128G苹果7手机,并在店内插入电话卡激活手机,还使用5张银行卡在店内POS机上购买了钢化膜和充电宝。

嫌疑男子在网吧落网

专案民警通过技术支撑,获取了该男子所使用的手机号码,并关联出一个姓名——林某勇。

经查,河南省有3万多同姓名人员,根据苹果店店员提供的男子信息,民警划定20-28岁年龄段搜索。经与ATM机取款监控比对及店员辨认,最终确认嫌疑人身份:林某勇,男,21岁,河南省南阳市人。

经信息研判,专案组民警发现嫌疑人经常出入网吧,2017年1月1日,专案组民警在嫌疑人经常上网的几家网吧开展排查。排查至杰拉网咖时,将正在上网的林某勇成功抓获,并在其挎包内发现一张作案时使用的尾号为385的建行银行卡。

经审讯,嫌疑人如实供述了自己和上线“一哥”,利用自己是销售POS机公司职员的身份改装POS机,给POS机内加装读取磁条类银行卡卡号及密码后自动发送短信到指定手机号的芯片,获取信息后复制银行卡取款的诈骗事实。

目前,林某勇已被咸丰警方刑事拘留,此案正在深挖中。

原标题:男子利用职务之便改装POS机刷爆他人银行卡被警方拘留

来源:恩施新闻网 记者 杨亚玲 通讯员 白茂华 邬雅琪

(责任编辑:秦辰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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