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司镇新田沟村,同根生兄弟,田地相邻,互超边界,引发纠纷,诉诸法院,排除妨害。 弟诉称承包之田,因兄之地泥土下滑,越发严重,致使泥土覆盖,无法耕种,火冒三丈。 兄辩称经营之地,因弟之田积水扩宽,挖其土地,致使土地锐减,难以种植,大发雷霆。 法庭接此案,引重视,全庭出动。得村委鼎立协助,齐聚争议地点,出谋划策,各抒己见。 终决定:双方各退步,一条线拉直,以此为界,互不相占。至此云消雾散,案结事了。 来源:来凤法院 (责任编辑:秦辰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