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改革,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 第41号)要求,恩施州将原来的环评影响评价登记表改为备案制。
“环评登记表备案制”的实施可进一步推进减政放权,提高行政管理效率,企业(个人)可在网上进行填报,即时完成备案,有利于企业(个人)节约人力、物力成本,主动履行环保义务,减轻社会负担、释放市场活力。
2016年12月26日,组织召开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备案系统”的培训工作,现正在进行系统布置的最后调试,恩施州将于2017年1月1日正式启动环评登记表的备案工作。
原标题:恩施州环保局完成环评登记表备案工作培训
来源:恩施州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编辑 朱晓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