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鹤峰县公安局走马派出所查获一起非法存储烟花爆竹案,现场查获不同规格的烟花213件,爆竹226件。
12月23日,走马派出所值班民警接群众举报称,栗山村五组向某家中非法私藏有大量烟花爆竹。民警随即赶赴向某家中,现场查获不同规格的烟花213件,爆竹226件。
经查,向某在没有办理任何经营和储存烟花爆竹手续的情况下,通过与邻近湖南石门县的厂家联系,将烟花爆竹运回家中,准备在元旦、春节期间销售。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原标题:村民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欲销售 鹤峰公安将其查处
来源:恩施晚报 记者 张家绮 通讯员 李贤臣 顿国琼
(责任编辑 夏青)